山东开展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专项执法检查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山东在全省开展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时间是6月中下旬,利用10天时间,由16个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牵头成立执法检查组,对16市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专项执法检查。

山东开展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2021-07-07 17:05
2021-07-0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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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山东在全省开展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时间是6月中下旬,利用10天时间,由16个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牵头成立执法检查组,对16市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每组9人,各牵头部门分别安排1名厅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1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和1名专家;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为每组安排2名专家;被查市应急局成立配合工作组,安排1名组长、1名专职联络员和2名执法人员。

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和危旧房屋改造、特种设备、冶金工贸、危险废物处理、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方式为各执法检查组在所检查市抽查4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前述重点行业领域至少抽查1家企业。检查前,各执法组执法人员要根据被检查企业的特点和安全管理状况,研究确定检查重点。检查要围绕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核、现场演练(示)等方式,确保查深、查实、查细、查透。对检查发现问题,经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按照执法检查有关制度处置。

同时,积极制定检查实施方案,检查期间,每日19时前,由专职联络员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上报各组当日执法检查统计表。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对执法数据、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等,在认真汇总、整理、核实的基础上,形成检查情况报告,于7月10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记者 高文静)

(高文静)

【责任编辑:吕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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