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全省安全生产集中督导检查工作。主要目的是督促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稳定的氛围。
此次督导,以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督导由省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省级16个相关部门采取“一组一州市”的方式组织实施,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随机检查、明查暗访、调研谈话问询、及时反馈意见等,对各州、市、县、区及相关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推动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狠抓问题整改,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聚焦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监管执法和专项整治、煤矿等15个重点行业领域责任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进情况。专项督导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化工园区,省公安厅对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省自然资源厅对矿山资源管理治理整顿,省生态环境厅对危险废物处置,省应急厅对有关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省能源局对煤矿、长输油气管道,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对铁路沿线汛期安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举一反三,强化措施,以临战状态狠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管控,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压紧压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