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成果 接续乡村振兴 辽宁表彰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5月31日上午,辽宁省举行脱贫攻坚总结表彰会。5月20日,辽宁省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标志着辽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迎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巩固脱贫成果 接续乡村振兴 辽宁表彰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来源: 经济日报
2021-05-31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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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5月31日讯(记者 孙潜彤)5月31日上午,辽宁省举行脱贫攻坚总结表彰会。经济日报社辽宁记者站记者孙潜彤作为辽宁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获得表彰。

截至2020年底,辽宁15个省级贫困县全部摘帽,1791个贫困村全部销号,动态识别的8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人均纯收入达到9648元,超过1万元的占32.4%,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

为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辽宁省严格执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逐级签订年度减贫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脱贫任务,完善的责任体系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动力。

辽宁省先后印发《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巩固脱贫成果推进接续减贫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建立了完善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内容覆盖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社保兜底扶贫等各个领域。

5月20日,辽宁省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标志着辽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迎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的同时,辽宁省明确建立健全机制,形成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从五级书记抓脱贫,延伸至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压实责任。

——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县级为主体责任单位,建立监测对象动态识别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

——坚持把产业帮扶作为重中之重。辽宁省明确大力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相关企业、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大力实施消费帮扶,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选用脱贫地区农、畜产品,推广电商帮扶。

(孙潜彤)

【责任编辑:张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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