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社参评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初评作品的公示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日报社内部推荐、评委会评选、编委会集体审议,并社领导批准,拟推荐7件作品参加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和新媒体新闻专栏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6日至4月30日。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中国日报反映。

中国日报社参评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初评作品的公示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04-2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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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日报社内部推荐、评委会评选、编委会集体审议,并社领导批准,拟推荐7件作品参加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和新媒体新闻专栏评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6日至4月30日。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中国日报反映。

电话:64995424

邮箱:award@chinadaily.com.cn

 

 

中国日报社总编室
2021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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