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北京4月26日电(记者 石甫天)4月25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随着数字技术和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网络短视频也发展迅猛。与此同时,短视频侵权盗版的问题比较严重,广大权利人反映强烈,引起社会关注,国家版权局也高度重视。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传播使用,这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多位法律专家也表示,这一原则当然适用于体育赛事版权保护,应坚决整治未经授权复制、传播体育赛事内容。
于慈珂介绍,今年国家版权局将按照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积极回应广大权利人的呼声,支持、保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诉求:一是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二是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三是鼓励支持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发挥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利、便利使用人合法使用的纽带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版权法律专家刘春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只要有人使用未经授权的内容,视频在哪个平台播放并不重要,哪怕视频仅仅五秒钟,都算是侵权。目前公众对版权保护问题的意识仍然比较低。提高公众意识最好的方法是通过法律判决树立榜样。我们需要保证权利人获得足够赔偿。一旦出现重大法律案件,媒体应予以解释和宣传,提高公众认知。”
广州日报在近日的报道中谈到,大量短视频平台的涌现,随之带来的后果是,往往某一平台上的独家版权视频,会在未经过他人许可的情况下,或未标明版权所有者的情况下被随意搬运使用。一些影视“搬运号” 打着解读作品的名义,明目张胆剪辑、搬运热播影视剧,并通过软植入等方式牟取利益。一些体育赛事,也面临着独家版权被短视频平台 “窃取” 而投诉无门的窘境。体育赛事的版权方包含 CBA、中超、NBA等职业联赛,也包括奥运会这样的综合性国际赛事。由于这一现象是伴随着新业务而成长起来的侵权形式或侵权技术手段,加重了在法律维权确权层面的不易性,打击这类盗版模式任重而道远。
知识产权律师、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朱晓宇认为,在新媒体平台侵权方面,法律没有灰色地带。
“个体内容创作者是否有商业意图并不重要,因为这些重新编辑过的视频上传的平台可以依靠这些内容获利。我们国家法律非常清楚地阐明了哪些是合理使用,哪些则是非合理使用。权利人可以对个体侵权者采取法律行为,要求他们停止违法行为并索取赔偿。媒体平台需要承担更多责任审查未经授权的内容。权利人寻求援助时,平台应全力配合并提供技术帮助。”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专家、副教授崔国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中国体育联赛的版权保护有了明显改善。几起案例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些都是积极成果。坦率地说,许多平台处理版权侵权的方法并不理想。对于体育转播来说,一场比赛的视频可能只会吸引球迷几个小时的注意力。所以当一个平台在收到权利人侵权通知后删除内容时,通常为时已晚。因此,平台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并提供更好的技术帮助审查版权侵权行为。”
(编辑:严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