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3月7日长沙讯 近年来,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甚至遭受伤害的恶性案件频发。今年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徇私情遭报复遇害,这起恶性案件发生后,法官人身安全保障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公平正义的终极守护者。在社会矛盾和诉讼纠纷频发高发的社会转型期,法官作为特殊的文职官员群体,始终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和社会纷争的漩涡之中,法官职业群体受到充分完备的职业保障和安全保护极为必要。”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省委会主委胡旭晟提议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作为法律学者出身的连续四届全国政协委员,胡旭晟多年来发挥法学专长,关注健全法治建设,每年都会提法治相关提案建议。
一直以来,我国非常重视对法官依法履职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中办国办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民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等,为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和人身安全提供了较为有力的制度保障。
“但由于我国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特别保护的体系性立法建设尚未健全,刑事立法未就侵害法官人身安全作出周延的专门规范和特别保护,大量侵扰行为仍处在立法规制范围之外,对法官本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的重视程度和措施客观上存在差异等,凸显我国法官职业保障特别是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保护制度亟待加强改进和完善。”胡旭晟介绍。
对此,胡旭晟建议,“第一,要制定法官职业保护的专门立法;第二,要建立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保护令制度;第三,要构建有效的受害法官家庭救助体系。”(舒擎 图文报道)
(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