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北京3月3日电(记者 莫竞西)来自苏州的全国政协委员宋青已经连续四年关注我国环境资源立法、司法工作,每年基于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从不同的角度聚焦问题提出建言。今年,宋青的提案是《关于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的建议》。
她表示,在我国当前环境损害赔偿的基层司法实践中,磋商工作的推进亟待建章立制,亟需破解基层面临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案源日益增多的区域,这类情况尤为突出。
宋青表示,健全磋商机制有利于切实保护社会公共环境权利。如果环境损害磋商机制能够得到更好的优化,将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环境损害修复的及时性,有利于环境公益诉讼作为强大的司法武器充分发挥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宋青长期致力于生态建设实践和研究工作,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具有多学科跨领域的复合型学术背景。她还是首届国家特邀自然资源监察专员。
她认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环境类案件的增多,见证了这个过程,也对环境资源立法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十四五”时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五年。宋青表示,“认真调研、直面问题、持续关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是委员履职的‘必修课’。当相关建言被职能部门采纳,转化为政策优化的现实成果时,心里充满了‘小欢喜’。”
环境资源立法司法必将在鲜活的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为构建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保护圈’,发挥更为积极而有效的作用。对此,宋青充满信心。
宋青任职于苏州科技大学城市发展智库(高级研究院),担任民建中央委员、民建苏州市委副主委。
(编辑:严玉洁)
(莫竞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