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要求对执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公路收费站对持有《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简称《调运单》)的车辆,实施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该政策有效期暂定到2021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具备条件的收费站,要设置专用通道,保障疫苗货物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暂不具备设置专用通道条件的收费站,可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疫苗生产企业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登录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系统,在线填写《调运单》,由调运单系统统一编码,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放置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下角。调运单系统登录账户由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办公室统一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