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强危化品管控 要求来源可循 去向可溯 状态可控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包括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基础支撑保障、强化安全监管能力5方面工作任务,具体细化为17项重点工作。

北京:加强危化品管控 要求来源可循 去向可溯 状态可控

2021-02-0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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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将对危化品进行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的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

《实施意见》共包括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基础支撑保障、强化安全监管能力5方面工作任务,具体细化为17项重点工作。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北京市将深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具体来说,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突出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

另外,推动产业级次提升。北京将制定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依法淘汰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能,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级次提升,研究推动危险化学品物流枢纽基地建设。

按照《实施意见》,北京市还将严格安全准入。依照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对涉及相关行业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禁新建和扩建,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沟通协调和安全风险联控机制。

同时,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0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

突出危险废物监管。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在危险废物产生集中区域建立暂存库,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实施意见》中明确,北京市将提高科技信息水平,研究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建设,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的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

【责任编辑:吕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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