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
《方案》从强化源头管控、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强化基础支撑保障等五个方面共制定了15条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
《方案》明确,要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安全准入,强化园区风险管控,除现有化工园区外,不再布局新的化工园区,2022年年底前,全区所有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降至一般或以下,逾期未达标的,由盟市级以上政府按程序取消其化工园区定位。要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加强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强化法治措施,强化激励约束。要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初期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