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印发实施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这是第一部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发展规划,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力量,标志着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开启了新局面。为达成宏伟目标,必须深刻剖析三方面问题,持续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牢牢把握主要矛盾。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由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必须从国家实际出发。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第一个一百年”目标之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仅体现在物质文化生活方面,也体现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生态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这就需要法治建设协同跟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走好“十四五”新征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有许多坡要爬、还有许多坎要过,需要经历很多风雨、克服很多艰险。而应对这些风险挑战,关键在党。因此,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在涉及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与新征程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上,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不能动摇丝毫。
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矣”。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事业的力量源泉,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根基是人民。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保障。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方向,《纲要》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只要我们坚定方向、严格遵循、扎实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就能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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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