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月球样品管理办法》公布 :研究样品借用原则上不超一年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21-01-19 07:26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1月18日,外国驻华使馆及国际组织人员在中科院国家天文台听取专家介绍嫦娥五号任务航天器模型和实物 供图/新华社

国家航天局、中国科学院昨天联合举办“大使走进中国探月工程”活动,邀请部分外国驻华使馆及国际组织人员来到国家天文台,参观月球样品存储和处理设施设备。《月球样品管理办法》同时发布,明确中国国家航天局鼓励开展基于月球样品的空间科学国际联合研究工作,促进成果的国际共享。

国家航天局制定的《月球样品管理办法》共9章37条,包含了月球样品保存、管理和使用的总体原则、信息发布、借用与分发、使用与返还、成果管理等方面内容。按照《办法》,月球样品原则上有四种基础用途:永久存储和备份永久存储样品作为原始样品进行封存;研究样品用于月球科学研究、分析;公益样品用于展览、科普、教育等公益性活动。主存储机构(中科院国家天文台)接收月球样品后,按照不同的基础用途,进行为期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理并形成相关信息。处理期结束后,探月中心通过数据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月球样品信息,并根据借用情况对样品信息动态更新。研究样品借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公益样品借用期一般不超过两个月。

在国际合作方面,《办法》明确,月球样品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中国缔结和参加的相关国际公约,国家航天局鼓励开展基于月球样品的空间科学国际联合研究工作,促进成果的国际共享。

昨天的活动中,国家航天局向欧洲空间局、阿根廷国家空间活动委员会、纳米比亚高等教育培训与创新部、巴基斯坦外层空间与大气研究委员会等4个机构颁发了嫦娥五号国际合作伙伴纪念牌,感谢嫦娥五号任务实施期间,相关航天机构与中方在测控领域的协同合作。

嫦娥五号任务于2020年11月24日实施发射,12月17日在内蒙古四子王旗预定区域着陆,实现我国首次地外天体采样返回。12月19日,任务由工程实施阶段转入科学研究新阶段。后续相关单位将广泛征集合作方案,鼓励国内国际科学家开展科学研究,力争取得更多科学成果。(记者 雷嘉)

【责任编辑:吴艳鹏】

为你推荐

换一批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