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区人口变动情况分析报告
新疆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李晓霞
近来,新疆的人口问题备受关注。特别是德国反华学者郑国恩(英文名阿德里安·曾兹 Adrian Zenz)引用一些来源不明的数据,拼凑了所谓《绝育、宫内节育器和强制性计划生育:中共在新疆压制维吾尔族人口出生率的运动》的研究报告,妄称“新疆自然人口增长急剧下降”,污蔑新疆存在所谓“强制绝育”问题。针对该报告的错误观点和荒谬逻辑,本文梳理了新疆地区人口变动状况,分析了南疆地区人口过快增长原因,阐明了新疆地区人口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一、新疆地区总人口持续增长及原因分析
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新疆总人口为487.36万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新疆总人口为2181.58万人,57年间增长了近3.3倍。近年来,新疆总人口继续稳步增长,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8年间,新疆少数民族人口、维吾尔族人口均稳定增长,新疆汉族人口略有增长。从人口数量看,2010年至2018年,新疆常住人口从2181.58万人上升至2486.76万人,增加305.18万人,增长13.99%。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从1298.59万人上升至1586.08万人,增加287.49万人,增长22.14%;从族别看,2010年至2018年,维吾尔族人口从1017.15万人上升至1271.84万人,增加254.69万人,增长25.04%;汉族人口从882.99万人上升至900.68万人,增加17.69万人,增长2.0%。维吾尔族人口的增幅不仅高于全疆人口的增幅,也高于其他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幅,更明显高于汉族人口的增幅。从增长区域看,2010年至2018年,南疆四地州人口从895.10万人增长到1035.5万人,增加140.4万人,增长13.55%,属全疆最快。
数据来源:《新疆五十年》表2-1、历年《新疆统计年鉴》
数据来源:《新疆五十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表2-3,《新疆统计年鉴2019》表3-8
新中国成立至今,新疆总人口、新疆少数民族人口特别是维吾尔族人口均保持快速增长,南疆地区维吾尔族人口增长尤为明显,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长期实行的民汉差别性政策影响。中国政府通过法律形式倡导在各民族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同时从少数民族人口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在生育子女数量的规定上对少数民族执行有别于汉族的相对宽松政策。1975年,新疆在汉族人口比较集中的乌鲁木齐等城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1981年发布《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开始在新疆汉族人口中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策。1992年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办法》,开始在新疆全部人口中实行少数民族比汉族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城镇汉族群众提倡一对夫妻生育1个孩子,农村可生育2个孩子;城镇少数民族群众一对夫妻可生育2个孩子,农村的可生育3个孩子。2017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和各族群众生育意愿趋同,新疆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各民族实施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城镇一对夫妻可生育2个孩子,农村一对夫妻可生育3个孩子。据1988年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调查(2‰抽样调查),1970年至1974年维吾尔族妇女平均预期终身生育6.13个孩子,1985年至1987年为5.4个孩子,同地汉族妇女分别为5.2个孩子和2.5个孩子。1981年中国民族人口总和生育率最高的是藏族(5.84)和维吾尔族(5.59);1989年总和生育率最高的是维吾尔族(4.65)和藏族(3.80);2000年最高的分别是哈萨克族(3.195)、维吾尔族(3.156)、藏族(2.755)。由此可见,维吾尔族的生育率始终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医疗健康水平提高大幅降低了人口死亡率。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人口死亡率高达20‰。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善,20世纪60年代中期,人口死亡率下降到10‰以下并在以后持续降低,自然增长率与出生率的变化基本同步(参见图1)。在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一个维吾尔族聚居村落,1949年至1983年间,该村死亡人数232人,平均死亡年龄18.76岁,其中一岁以内婴儿死亡127人,占死亡人数的54.74%。2016年笔者在该村调查,当年该村死亡8人,平均死亡年龄73.9岁。2014年至2015年,该村共出生282个婴儿,只有1个婴儿死亡。新疆各族人民身体素质得到巨大改善,特别是妇女儿童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43.41/10万下降到2018年的26.65/10万,婴儿死亡率由26.58‰下降到14.02‰,平均预期寿命已达74.82岁(2015年数据)。
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大量计划外人口。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喀什、和田等南疆地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长期存在推进难、落实难问题,导致该地区人口过快增长。一些人因生育观念和认知尚未改变,对计划生育政策存在抵触情绪,阻碍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一些宗教极端势力蛊惑甚至胁迫群众以“念尼卡”的宗教仪式结婚、以念三个“塔拉克”的方式离婚,宣扬结婚男女领结婚证是“哈热木”,终止妊娠是“异教徒”,煽动群众抵制计划生育政策,导致早婚重婚现象严重,计划外生育行为不断发生;一些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不到位,重奖励轻处罚、重服务轻管理;计生干部力量整体相对薄弱,如喀什地区莎车县,计生干部人均服务1.5万人,最远服务半径130公里,严重影响计划生育政策落实。2015年,喀什地区某县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统计,1989年至2014年间,全县共出生35.9万人,其中10.5%为计划外生育。
二、2018年新疆人口增长呈下降态势及原因分析
新疆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从2017年的15.88‰、11.40‰分别下降至2018年的10.69‰、6.13‰,2018年新生人口比2017年减少了约12万。主要原因如下。
计划生育政策得到严格执行。2017年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各民族实施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城镇一对夫妻可生育2个孩子,农村一对夫妻可生育3个孩子),并对违反规定多生育子女的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同时,新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给予奖励和社会保障。例如,新疆农村少数民族夫妇自愿终身只生育(含收养)两个子女,可以申请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领取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等。近年来,新疆持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公民生殖健康。例如,截止目前在全疆设有免费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网点9788个,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领取药具;每年免费发放17种计划生育药具,开通手机APP,利用移动智能手段方便群众查询地、县、乡三级指定的避孕药具发放点详细信息,有效满足了广大育龄人群多样化避孕和基本健康需求。群众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育龄妇女自愿接受输卵管结扎术和宫内节育器放置术。例如,和田等地遵循群众自愿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鼓励群众选择国际公认的副作用小、安全性和有效性高的输卵管结扎术、宫内节育器放置术,该项目费用由政府承担。
群众婚育观念发生转变。近年来,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年轻人主动放弃封闭的、落后的择偶观念和婚育观念。早婚早育的观念逐步被摒弃,推迟初婚年龄,把时间和精力更多放在个人发展上,成为越来越多少数民族青年的选择。例如,2015年英吉沙县某乡共102对男女新婚,没有一对早婚者,相反,其中有47人为晚婚,晚婚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3.9%。同时,少生优生的观念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于少数民族农村女性,走出家门后,不仅增加了收入,还打破传统的“结婚-生育-务农”循环,家庭地位大大提高,生育选择话语权大大增加,优生优育观念明显加强。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思想进步,追求自由恋爱、幸福婚姻成为普遍,婚姻家庭越来越稳定,离婚再婚率呈稳中有降的趋势。例如,据官方统计,2015年、2017年、2018年,新疆的登记离婚数分别为74979、51223、47919对,年均下降14%;再婚人数分别为195008、150628、115831,年均下降16%。
宗教极端思想有效遏制。近年来,针对严峻复杂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和各族群众对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新疆坚持标本兼治,依法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使不少群众逐步挣脱宗教极端主义的思想牢笼,现代文明生活理念得以深入人心。受过极端思想感染的群众实现了由“念尼卡”宗教仪式结婚向自由恋爱、依法登记结婚的转变,由念“塔拉克”宗教仪式离婚向意愿真实、协议离婚的转变,由“节育避孕是异教徒”向“少生优生、幸福一生”的转变,提高了各族群众依法婚育的意识。在去极端化的过程中,一些妇女的思想也得到解放,男女平等观念和健康生殖的科学意识大大提高,避免了被极端主义裹挟沦为生育工具的痛苦,纷纷争做身心健康、自信独立、爱国爱家的新时代女性。
三、新疆地区人口变化的合理性
世界人口发展趋势表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人们自我价值实现和优生优育的观念越强,生育率、人口自然增长率都会随之下降。经典人口转变理论认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口会由“高死亡率、高出生率、低增长率”转变为“低死亡率、低出生率、低增长率”。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欧洲一些国家的生育率水平出现持续下降,总和生育率在1980年至1985年期间降至1.6,甚至更低。20世纪末欧洲整体上进入超低生育率时代。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在20世纪90年代初降到较低水平后继续下降,2015年为1.5-1.6。
新疆人口转变与全国相比,有相对滞后性和结构差异性的特点。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疆各族群众出行、居住、教育、就医、就业等生活条件发生根本性改观,促进了人口质量的稳步提升,新疆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78年的22.55‰、7.69‰和14.86‰,分别下降到2018年的10.69‰、4.56‰和6.13‰。根据人口转变理论的四阶段论,新疆人口已进入到第四阶段,即低死亡率、低出生率、低增长率。2018年新疆少数民族人口的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明显下降,尤其是维吾尔族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明显下降。这一方面是计划生育政策严格落实效果的显现,另一方面也是近几年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相对滞后的人口转变过程开始加速的表现。
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南疆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人口持续增多,各族群众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质大幅提高,生育观念发生了改变,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将会成为越来越多群众的自愿选择,也将会成为南疆社会的风尚。同时,南疆地区倡导世俗化、现代化社会生活方式已取得显著效果,落后生育观念影响明显下降,个人自主选择的空间将越来越大,包括对生育行为控制的自主性不断增强。可以说,维吾尔族人口的转变,正在逐渐由以政策引导和制约的外力推动向自愿选择、自主决定。这种转变不只是单纯人口数量增减问题,而是涉及人的素质全面提升的问题,是少数民族群众自愿选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