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11月15日至20日,自治区党委督查室组织2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对北海、玉林、河池、百色等4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
督查期间,督查组召开了由市领导、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汇报反馈交流会,调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听取各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了解情况、抽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查阅相关台帐资料、现场检查核查等方式,先后检查核查了29家企业,发现问题隐患65项,当场指出了被抽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与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交换了意见。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反馈了督查核查工作情况,对各市安全生产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督查组建议,4个市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核心要义和思想内涵,增强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强化对标对表,强化监督考核,下决心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标对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解决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为着力点,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企业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主动作为,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高防范各类事故风险的能力。督促问题整改落实。4个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相关企业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由地方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周结根)
(周结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