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冻结账户让“老赖”寸步难行

高某诉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漯河市郾城区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宋某于2020年4月27日前支付原告高某欠款1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宋某却迟迟未履行调解书所明确的还款义务,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冻结账户让“老赖”寸步难行

来源:河南法制报    2020-11-26 08:21
来源: 河南法制报
2020-11-26 08:21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本报讯高某诉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漯河市郾城区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宋某于2020年4月27日前支付原告高某欠款1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宋某却迟迟未履行调解书所明确的还款义务,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宋某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金融账户冻结。各个账户被冻结后,宋某生活处处受限,无奈之下前往法院,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高某协商还款事宜。经过反复协商,宋某当场履行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结。(张林军张营祥)

(编辑:梁倩文)

【责任编辑:张天磊】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