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布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着眼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完善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确保责任清单规定内容落到实处。市政府将及时公示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每半年对清单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本级党委和上一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各级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向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履职情况,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把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对本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安全生产考核中成绩优秀的领导干部,应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出现履职不到位的按照规定予以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