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把暗访抽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近日,陕西省安委办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暗访抽查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将暗访抽查作为“三年行动”督查检查的重要方式,贯穿于“三年行动”的全过程。
《制度》明确,由陕西省“三年行动”专班办公室负责暗访抽查工作,坚持“四不两直”原则,即坚持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回头看”等方式进行;每月暗访抽查不少于1个重点行业领域、1个市(区)、2个县和6家企业。
《制度》要求,暗访抽查按照制定计划、组织培训、暗访抽查、问题处置、资料归档五个步骤实行闭环管理。暗访前确定工作任务、暗访抽查路线、时间等,同时组织全体暗查抽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暗访时按要求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被检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人员在暗访结束后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和其所在地相关部门反馈检查情况;最后做好抽查检查文字、影音等资料归档保存工作。
《制度》明确,暗访抽查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全省“三年行动”专题、专项方案落实,省安委会季度会议、月度会议、专题会议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对事故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地区和企业单位强化突击检查;对陕西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及社会各界当下关注的行业领域突出安全问题强化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已经完成整改的,对照措施、标准,开展“回头看”。
《制度》规定,对暗访抽查结果通过安全生产季度、月度等会议集中点评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隐患排查整改不深入、不到位的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暗访抽查结果作为全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符合安全生产“黑名单”条件的企业采取“黑名单”管理,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同时,《制度》以附件形式印发了《暗访抽查问题隐患反馈移交工作办法》,明确企业或单位是反馈移交安全隐患的整治责任主体,反馈移交主要对象是各市(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及省级有关部门,省“三年行动”专班办公室暗访抽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均属反馈移交范围,反馈移交主要采取印发反馈移交函和反馈移交单的形式进行,对反馈移交问题及隐患整治责任、整治时限和复查验收部门,实施清单管理,确保各项隐患按时整治到位。
截至目前,陕西省已暗访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和工贸等4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及6个设区市。(记者刘永宏 通讯员王宇)
(刘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