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宁夏高院召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宁夏高院乔生彪副院长在发布会上通报宁夏各级法院积极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的安全感和获得感,让企业在规则和法律的保护下健康发展。
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宁夏高院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企业家创新创业等一系列意见,指导全区法院妥善审理各类涉企业案件。2018年以来,宁夏各级法院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拘传等强制措施,审结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42件,审结买卖合同、债权转让、股权纠纷等案件40668件,审结商标权、专利权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1562件,切实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020年9月,银川中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宁东服务站揭牌成立,宁东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将得到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司法服务保障。二是建立健全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全区各级法院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破产案件联席会议制度。
2020年8月,宁夏高院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破产统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提出建立企业破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机制、联合调研和提案制度等三项制度,联席会议共有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21家单位参加,对推动做好方便破产企业退出和“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意义重大。银川中院推动成立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办公室,配套起草《破产援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每年由银川市财政提供破产案件援助基金,为无产可破案件提供经费支持。自治区高院与银川、石嘴山、吴忠中院进行“执转破”工作情况对接,公告下发《破产管理人、清算组中介机构成员名册》,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监督。在审理上陵集团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中,银川中院以竞争性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任管理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坚持执行工作高标准运行。宁夏各级法院统筹运用现代信息化线上手段和传统集中强制执行线下方法,使用网络查控平台、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等高效率完成执行财产保全查控,执行案款接收、发放,执行申诉、信访等工作;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人员”方式,集中力量开展旧存案件清理、涉民生、涉金融债权、涉黑恶案件等专项执行工作。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宁夏、山西两地法院开展线上合作,确保查封土地按期续封;银川中院率先利用3D建模技术开展上线VR看房,石嘴山市中院上线“法拍贷”,开启全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首次直播,确保了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停摆。
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以来,宁夏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1万件,针对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漏洞发出司法建议600余份,坚持连续12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明显。2019年,宁夏法院行政案件五年来首次呈现下降态势。(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