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组织对安全风险等级为“红、橙”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核查,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
通知明确了10方面核查内容,重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性、隐患整改完成情况、事故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控制室和交接班室平面布置情况、“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自控系统装备率和使用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安全培训教育是否有效开展、《安全评价报告》符合性等内容。
“组织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是辽宁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是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管理,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一项重要举措。”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负责人表示。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严格标准,切实提高“回头看”工作质量,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许可证核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第62条规定严肃处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