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年度执法计划,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近日会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大柴旦行委应急管理局对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鱼山露天煤矿、青海昆源矿业有限公司高泉昆源煤矿两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执法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为企业问诊把脉,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台账不规范、安全培训针对性不强、日常安全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督查组现场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要求企业按照“问题隐患不漏、制度措施完善、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时限明确”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时间节点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定期上报自查报告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同时,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要求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应急管理局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压实监管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落实销号,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