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18个县区249个企业831个扶贫产品进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包括牛羊肉、大米、家禽、小杂粮、枸杞、葡萄酒、瓜果蔬菜等特色优质农副产品,市场总价值约71亿元。
9月3日,在宁夏举行“全区消费扶贫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宁夏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学智详细介绍了扶贫产品的认定标准及程序。
扶贫产品就是贫困地区生产出来的具有带贫、益贫效应的产品,包括农产品,也包括手工制品。扶贫产品要有三要素:首先产品质量合格;其次是同规格、同品种、同质量商品的平均价格;最后必须有减贫带贫机制,如在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生产的产品里,在原材料采购方面有没有采购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生产的农产品,在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务工就业方面,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扶贫车间是否有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就业人数和工资标准等,这些通过核定以后才能确定是不是有减贫带贫机制,把这三个要素结合起来才能认定是扶贫产品。
扶贫产品的认定流程是由企业或者合作社这样的市场主体自愿提出申请,各县区指定部门认定,定期组织公示和发布,区、市、县三级扶贫部门对扶贫产品的认定过程进行监管。扶贫产品认定出来后,将定期在社会扶贫网上进行公示发布和动态调整。
宁夏相关部门将会加强对扶贫产品监管的力度,对生产和经营单位生产经营产品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一经查实,立即清理出《产品目录》。对有异议产品和经营单位,可向区、市、县有关部门咨询或拨打“12317”扶贫举报电话反映。(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摄影 苗丽娜 李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