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0-08-05 20:46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中国日报8月5日长沙讯 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最高可罚200元;宾馆、酒店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餐馆、外卖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8月5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长沙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伟在会上介绍,《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长沙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将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条例》覆盖了长沙市城乡全域,遵循生活垃圾管理城乡统筹、城乡有别的原则。《条例》依据行政处罚法,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规定了处理、处罚措施。政府部门未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规定职责,管理责任人未按要求设置投放容器、未按要求分类清运或转运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以及生活垃圾处置单位不执行行业操作规范,单位和个人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都将受到处罚。

作为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长沙通过连续多年的试点探索和系统完善,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633个社区基本实现了“组织发动、设施投放、居民参与、分投分收”面上工作全覆盖。全市小区共投放分类垃圾桶18万余个,主次干道更换其他垃圾(干垃圾)和可回收物两分类垃圾桶7000余组,各小区配备分类运输车辆1100余台,全市改造新建厨余垃圾(湿垃圾)站82座。

目前,长沙初步建立了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的“4+X”垃圾分类处置全链条体系。(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