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新普惠”P2P网贷平台被查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李庭耀)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综改示范区分局近日发布案件通报称,7月3日,该分局对“高新普惠”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2019年12月,山西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山西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取缔P2P网贷机构网络借贷业务的公告》。

山西“高新普惠”P2P网贷平台被查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20-07-0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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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7月7日电 (李庭耀)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综改示范区分局近日发布案件通报称,7月3日,该分局对“高新普惠”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此前“高新普惠”已有“爆雷”传闻。警方通报称,“高新普惠”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现已对该公司杨浚佳、王小新、贾勇、钱海洋等七名主要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高新普惠”是山西高新普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P2P网贷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显示,山西高新普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杨浚佳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贾勇、钱海洋等都是公司主要人员。

2019年12月,山西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山西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取缔P2P网贷机构网络借贷业务的公告》。

公告显示,山西对“晋商贷”等26家P2P网贷机构的P2P业务予以取缔,同时对“高新普惠”等15家在营P2P网贷机构进行了行政核查,结果显示15家在营机构P2P业务均不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予以取缔。山西省要求上述在营P2P机构停发新标,限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良性退出、市场出清。

警方表示,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事实、确认出借人合法权益、依法处置,“高新普惠”案件处置工作组将与每名出借人取得联系,约定时间对出借人身份、投资信息等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完)

(李庭耀)

【责任编辑:张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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