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姚志胜29日在《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上发言。全文如下:
我很荣幸作为反“独”促统组织的代表,参加《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我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践行《反分裂国家法》汇报一下自己的体会。
一、《反分裂国家法》的法治实践成果丰硕而厚重
《反分裂国家法》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国之重器。这部法律出台前,民进党当局和“台独”分裂势力妄图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两岸关系一度到了十分危险的境地。《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一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对“台独”及其幕后势力形成了强大威慑,断绝了台湾走向“独立”的任何可能。自《反分裂国家法》公布之后,“台独”势力不论怎么耍计谋、变花样,都不敢踩“法理台独”、“制宪建国”的红线。外部势力干涉台湾的行径也得到了有效反制。
《反分裂国家法》在给“台独”分裂行径划下红线的同时,为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规划了广阔空间和前景。自《反分裂国家法》公布之后,两岸交流合作日益广泛,相互往来日益密切。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取得重要成果,实现两岸领导人历史性会晤,妥善应对台海局势变化,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推动国际社会一个中国格局更为稳固,为祖国和平统一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15年来的法治实践雄辩地证明,《反分裂国家法》绝不是像“台独”及其背后国际反华势力所污蔑的“对台宣战法”,也不是像一些台湾同胞所担忧的“制裁台胞法”,而是一部维护台海和平之法、推动两岸发展之法、造福骨肉同胞之法。
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践行《反分裂国家法》
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阐述了在民族复兴伟大征程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大政策主张,是新时代开展对台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划时代意义。当前,台海形势和两岸关系复杂严峻,对台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多。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践行《反分裂国家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台独”是历史逆流,是绝路。“对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两岸同胞绝不会答应。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一原则问题上,我们的意志坚如磐石,态度始终如一。”近一段时间以来,民进党当局炮制“反渗透法”、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甚至修订“公投法”为“法理台独”铺路;外国势力也通过所谓“立法”手段给“台独”搞“法律援助”。这些动作妄图挑战我们的底线,挑战《反分裂国家法》的权威。在挑衅面前,我们必须强调《反分裂国家法》的红线,警示踩线的严重后果,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终结”。《反分裂国家法》以国家的力量为支撑。要看到,民进党当局还在加紧推行“去中国化”、升高两岸对立、阻挠破坏两岸交流合作,“以武谋独”、“挟洋谋独”,特别是藉新冠疫情“以疫谋独”。这些倒行逆施提醒我们,不能放松对“台独”及其背后势力的反击和较量,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坚决捍卫《反分裂国家法》的尊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真诚希望所有台湾同胞,像珍视自己的眼睛一样珍视和平,像追求人生的幸福一样追求统一,积极参与到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正义事业中来”。我们要正视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有效反制“台独”及其背后国际反华势力的破坏行径,更细致地导正一些台胞,尤甚是青年人的国家民族认同偏差和分离倾向,更好地实现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统一是福,“台独”是祸。我们要用更加积极主动的作为,继续充分发挥《反分裂国家法》的独特重要作用。
三、反“独”促统组织要为《反分裂国家法》深入实施增添更大助力,发挥更大作用
反“独”促统运动与《反分裂国家法》有着密不可分的历史渊源和现实连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为统领,充分发挥反“独”促统运动的优势和作用,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行径;密切与台湾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支持岛内爱国统一力量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海内外统促会组织等爱国团体之间的联系与协作,汇聚海内外中华儿女力量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为在香港的反“独”促统组织,我们要始终坚定“一国两制”的制度自信,不为一时之曲折而动摇,不为外部之干扰而迷惘,积极宣传和展示港澳“一国两制”的实践经验,与所有海内外反“独”促统组织一道,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为祖国统一、民族复兴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