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北京5月29日电(记者 邹硕)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正式印发。通知明确,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通知指出,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为解决学生后顾之忧,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为应对高校当前需求,近期专门增加一次集中备案,保障高校在今年即可招生。
招生计划将作为增量,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占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高校可以自主研究制定招生考试办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编辑:严玉洁)
( 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