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日前,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扶贫办印发《关于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全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要持续优化监管和经办服务,继续完善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一站式”结算管理,确保“一站式”结算资金到位率100%。

湖南: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来源:湖南日报 2020-05-2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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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扶贫办印发《关于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全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意见》提出,要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做好新增贫困人口动态缴费工作,及时掌握贫困人口和纳入返贫监测范围的边缘人口应参保人员名单,做实做细保费征缴,确保参保和缴费精准管理到人。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用好中央财政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医疗保障水平补助资金和省财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落实医保脱贫攻坚政策。

稳定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继续执行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保障政策,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整合医保扶贫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对年度救助限额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现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

要持续优化监管和经办服务,继续完善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一站式”结算管理,确保“一站式”结算资金到位率100%。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治疗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要努力控制在10%以内,切实减轻贫困人口自负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各地要统筹协调,恢复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各自功能定位,确保于2020年底前平稳过渡到现有三重制度框架内,同步做好资金并转、政策对接、管理衔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孟姣燕 邓圣明)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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