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正集团启动知识产权在线课程:民商法学名家姚欢庆开讲

2020-04-2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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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26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维正集团与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同组织了《新形势下,企业如何更好地保护运用知识产权》在线培训专题活动。线上直播课程由维正集团战略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欢庆领衔讲授,吸引近千家国内企业代表听讲并收获一致好评。

  维正集团战略顾问姚欢庆

姚欢庆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误区及其对策》课程中定位了国内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常见误区:定位不准,好高骛远;偏爱权利,看轻法益;轻视检索,重复研究;喜开发申报,无管理利用;喜欢自主研制,不愿外部引进。

他指出,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知识产权策略应该有不同的侧重点,在跟随阶段应该重视模仿与微创新,积极投入商誉建设;在竞争阶段,要尽早进行专利布局,建立属于自己的市场壁垒与进入门槛;在引领阶段,要注重生态养成与标准建设,建立技术层面的差异化与区隔机制。

重视商标及商誉建设

创立初期的企业尤其要重视商标及商誉的建设。在目前全世界商品总体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商标可以成为企业生产和消费良性互动的媒介,有助于降低市场交易费用,这本身就是创新的集中体现。正因为商标具有这种沟通能力和商誉彰显,驰名商标的价值才会不断上涨,在某种程度上已远远超过了一般的专利技术。

辉瑞制药很早就布局了“万艾可”的立体商标,让消费者对“蓝色小药丸”形成了特定的产品印象,所以即便万艾可专利已于2014年到期,世界各地仿制药层出不穷,但“万艾可”并未因此一落千丈,依然保持了良好的销量。

当前商品的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的专业性越来越高,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通过自己的感觉直接感知这些商品间的差异,而商标则可以很好地帮助消费者区分并感知这些差异并分享商品上附着的价值观等内容。商标承载的品牌声誉可以使所有与商标相关的创新活动都能够从声誉效应中获益。比如可口可乐公司推出的一系列新口味的饮料,即便饮料配方完全变了,但因为使用了可口可乐的商标,所以产品刚推出市场就能获得巨大的销量。

姚欢庆认为,商标保护的低门槛使得它可以承载大量无法被专利和著作权认可的低维度创新,非常适合作为低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

合理保护商业秘密

目前国内企业普遍重视专利直接产生的效益,而轻视商业秘密的保护,企业往往很难厘清什么样的技术适合申请专利,什么样的技术应该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姚欢庆阐述了几条判断标准:

1、该技术是否可以成为专利法保护对象?

2、如果可以,是否会在产品中很容易被反向工程?

3、申请专利的情况下,应仍然保留部分商业秘密,确保优势。

4、事先核算保护成本。

5、注重过程性保护。

对于商业秘密,权利人应该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包括建立保密制度、订立保密协议、划分保密区域、设定文件的保密等级等手段。只有当权利人采取了能够明示其保密意图的措施,才能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

姚欢庆还列举了企业商业秘密常见的泄露途径:未经许可或不经意的公开发表;商业秘密载体因各种原因被竞争对手获取;竞争者的反向工程;在业务谈判中无意泄漏;本企业人员故意出卖;电子文件、数据库或通信系统被非法进入;被关系人(销售或供应单位/上级机关/开户银行/律师等)泄漏;被参观者看到了不该看到的内容;被竞争者从广告、公开出版物以及公开谈话中分析出来;原本企业职工被竞争对手雇佣等。

先检索后研发:避免单打独斗 力求协同发展

姚欢庆提醒广大企业,设立科研课题前一定要进行专利检索,要建立专门团队或寻找外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时获取信息,做好事先的可行性分析。不然很容易导致研发起点低、信息不通、重复劳动等状况,浪费人力物力财力。企业要尽量避免单打独斗,不要过于看重自己的研发能力,而要留意以低成本从外部引进技术的可能性,要重视与研究所、高校协同发展。

姚欢庆目前担任维正集团战略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其主要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理论功底扎实,授课精辟透彻,先后编著出版法学专著十余部,被誉为国内民法学领军人物。

维正集团目前在全国设有37家分公司,商标、版权、专利、产业政策、法务、财务等企业服务专业人员超过两千人,企业客户累计超过十万家。作为新冠疫情期间国内首家向武汉灾区捐款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维正集团主办此次在线培训活动,旨在解决企业在疫情时期的疑难知识产权问题,强调知识产权对于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支撑作用,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意识,助力广大企业创新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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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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