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批准马金涛为烈士的批复,同意评定马金涛同志为烈士。
批复内容:
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马金涛为烈士的批复
黔府函〔2020〕54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马金涛同志为烈士的请示》(筑府呈〔2020〕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马金涛,生前系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贵筑派出所民警,二级警司警衔。2018年12月20日,马金涛同志在执行抓捕涉毒人员任务中,不幸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规定,同意评定马金涛同志为烈士。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案情回顾
马金涛,男,1988年10月出生,2013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贵筑派出所民警。
2018年12月20日,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区分局贵筑派出所得到一条涉毒案件的线索。这一天,马金涛并不当班,本来打算陪伴生病的妻子到医院进行治疗。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他主动请缨,要求参战。16时许,马金涛给妻子发了一条微信,叮嘱生病的妻子自行先去医院治疗,自己忙完以后再到医院找她。没想到,这留给妻子的一句话,竟然变成了遗言。
在行动过程中,马金涛被犯罪嫌疑人用利器刺伤,强忍剧痛,死死抓住嫌疑人衣袖不放。
嫌疑人挣脱后,他又紧跟着追上去,终因伤势过重倒在血泊之中,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8时20分壮烈牺牲,年仅30岁。2018年12月21日凌晨2时25分,通过8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卢起兴、钱作为、杜如松在贵阳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判决
2019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关于卢起兴,钱作为,杜如松故意杀人案,容留他人吸毒案”。
上午9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以被告人卢起兴、钱作为、杜如松犯故意杀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建议法庭判处卢起兴死刑;判处钱作为无期徒刑;判处杜如松有期徒刑10年。
下午2时30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卢起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钱作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杜如松有期徒刑九年。
人物事迹
马金涛同志从警5年来,参与办理各类案件100余起,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人员80余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有效维护了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平稳。工作中,他勤学肯干,善于钻研,不仅参与办理各类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人员,还主动参与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得到各级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成为群众口中的“小马警官”,同事口中的“小马哥”。
马金涛同志生前先后荣获嘉奖1次,2016年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等次,牺牲后贵州省总工会追授其“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贵阳市委追授其“贵阳市优秀共产党员”、花溪区委追授其“花溪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他曾在朋友圈里写道:“生活就是如此,也许你不知道前方是这种道路,但之所以会选择这条路,与想要探索、敢于冒险的性格有关。也许会粘上满身泥,也许会跌倒,但是不会后悔,不会抱怨,当你通过这段路走向坦途时,会发现,这就是人生乐趣。”
燃尽生命写忠诚,抛洒热血铸警魂。五年的民警生涯,时间虽短,但马金涛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警察的责任与担当,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当之无愧的时代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