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2020年度第一次创新创业大赛公告

2020-04-22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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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双提十攻坚”行动要求,抢抓省级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区机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助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长兴县人民政府将举办2020年度第一次创新创业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长兴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兴县科技局、长兴县委人才办、长兴县商务局、共青团长兴县委、长兴县妇联、杭州传送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大赛主题

“梦想中国·智汇长兴”

三、参赛条件

1.行业范围。工业类科技人才项目,产业范围以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为主;

2.项目管理团队。至少有1名负责人和3名核心人员,核心成员至少有一名副高职称或硕士学历的全职人员;

3.专利数量。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3项实用新型专利,且权属清晰、关联性强。

四、大赛流程

1.网络报名。填写报名表,撰写商业计划书,发送至邮箱:353862695@qq.com,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5月13日,咨询电话17858262862。

2.资料初审。审核提交的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商业计划书。

3.专家评审。采用书面评审方式,大赛组委会邀请技术专家、创投专家、财务专家等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一批项目参加决赛。

4.决赛路演。项目路演及答辩,大赛组委会将组织风险投资、市场营销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团,采取限时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委进行比赛打分,并现场公布。

五、奖金设置

长兴县创新创业大赛设立奖项若干,分别给予奖金:一等奖人民币50万元,二等奖人民币30万元,三等奖人民币10万元;奖金先拨付10%,项目落户长兴县后拨付剩余奖金。

六、相关扶持政策

获得长兴县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项目可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1.在落户长兴县且正常运营后,可获得大赛合作创业基金的优先投资;

2、在落户长兴县且正常运营后,可优先入驻创业孵化器内,并视项目具体情况,获得一定面积的办公场地的租金补贴;

3.在落户长兴县且正常运营后,可与指定科技银行进行对接,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获得银行的贷款,并获得基准利率20%--30%补贴;

4.在落户长兴县且正常运营后,符合人才入选条件的,可开通绿色通道,直接推荐参加“南太湖精英计划”答辩评审,按入选等级给予的300-3000万元产业化配套资金,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对于特别优质的高层次人才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引才计划等重点人才项目。

5.在落户长兴县且正常运营后,项目直接认定为县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享受创新券、应税销售收入奖励等系列支持政策。

附件1:长兴县2020年第一次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2:项目商业计划书。

长兴县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0年4月20日

  项目计划书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项目产品的定性描述、主要用途及市场前景;本项目研究现有起点科技水平及已存在的知识产权情况。

二、项目内容

具体研发的内容和重点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项目的特色和创新之处;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社会、经济效益。

三、实施方案

项目产品的目标市场、竞争能力,必须具备的行业生产许可和资质认定,市场营销策划等市场实现模式。

四、财务论证

经费预算和筹措,产品成本和盈利能力分析,包括投入与盈利数量对比及回报周期计算等。

五、相关附件材料

申报书阐述项目技术水平、知识产权、创业团队能力、实施基础条件等内容,需提供专利、资质、荣誉证书、学历证明等相应佐证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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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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