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疫情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清镇市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从十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稳定发展。
根据安排,此次政策支持的对象为清镇区域内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且在清镇市注册并连续两年纳税的中小企业;清镇市限上个体经营户。
具体措施为:
1、落实各级税费支持和减免政策;
2、延期申报纳税;
3、安排1000万生产专项补助资金;
4、安排1000万元专项运营补贴资金,专项用于减轻企业房租负担、用能压力以及补助企业减免出租车承包金损失,切实帮助企业降低疫情期间运营成本;
5、提前兑现惠企扶持资金1000万元;
6、安排100万元民生保障企业补贴资金,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的超市、农贸市场、生活品批发市场以及物流配送等民生保障企业,给予2000-10000元的补贴,同时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开展生活必须品供应,但未达到中小企业或限上个体经营户标准的,以及生产经营期限规定的,采取 “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并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贴息补助和融资担保;
8、缓缴社会保险费;
9、强化援企稳岗力度;
10、强化营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