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税务:抗疫物资捐赠可享税收优惠

“贵公司前期捐赠的药品物资,符合所得税全额税前扣除政策,请保管好相关凭证,以作申报之需。原来,2月5日,该公司向湖南永州定向捐赠了包括75%酒精、藿香正气水、咽喉清颗粒在内的价值25万元的药品物资。

湖南税务:抗疫物资捐赠可享税收优惠

来源:新华网 2020-02-12 16:12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贵公司前期捐赠的药品物资,符合所得税全额税前扣除政策,请保管好相关凭证,以作申报之需。感谢您的付出与努力!”2月11日,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尹健收到了一条“温馨税务提醒”,这让他很是惊喜。

原来,2月5日,该公司向湖南永州定向捐赠了包括75%酒精、藿香正气水、咽喉清颗粒在内的价值25万元的药品物资。这一捐赠行为符合享受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的条件,公司可以相关凭证,在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与时代阳光药业一样,长沙芙蓉口罩厂在疫情发生后,已经陆续向交警、医院等部门捐赠了10万只一次性无纺布口罩与2万只KN95型口罩,其余库存则以平时的出厂价提供给相关部门,其中有9万只KN95型口罩已被运往武汉支援一线工作者。企业法人代表伍海湾目前也因这一捐赠行为收到了税务部门的“温馨提醒”。

据了解,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要求,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的,凭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同时,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组织、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

“我们将不折不扣地落实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并肩作战,为企业提供最优的‘战时服务’,全力当好企业援助疫情灾区的有力后盾。”湖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湘瑞轩)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