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蓝、地绿、水清是构成宜春的重要符号。
寒冬时节,行走宜春大地,放眼望去,绿意依然,令人陶醉。
新中国成立以来,宜春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从未懈怠。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前进的同时,宜春市积极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打造美丽中国“宜春样板”总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化改革,牢牢守住生态底线,筑牢生态屏障,创新生态制度体系,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绿色发展成效明显,一幅美丽宜春新画卷正徐徐展开。
完善顶层设计,凝聚“绿色之力”
《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总体规划(2015-2020年)》是江西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首个专项规划。《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印发,对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目标任务进行具体部署和责任分工……
宜春市委、市政府高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市政府多次调度协调,市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并深入调研。
谋定而后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颁布,以考核促进各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开启生态保护红线战略,将重要生态空间进行严格保护;实行河长制、湖长制、路长制,为每一条河、每一个湖、每一条路明确生态“管家”。
如今,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污染治理力度之大、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生态示范创建硕果累累。全市已累计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个、国家级生态县2个、省级生态县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2个、省级生态乡镇107个、省级生态村105个、市级生态村715个,宜春市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加强环境治理,厚植“绿色之美”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开展袁河、锦江、肖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控制氮磷新增排放;对河流断面水质实行“三监测一分析”制度;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完成电镀、化工、造纸、畜禽养殖等行业企业达标整治;开展县级及以上水源地排查整治,划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按照“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要求,实施洗城行动、道路工地扬尘整治、“车油路”整治、“退城进园”等六大专项行动,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开展“散乱污”企业和餐饮油烟整治,抓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和秸秆禁烧;开展工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该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净水、净空、净土”专项整治行动,以继续打好“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为重点,打出一系列环保重拳,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优势巩固提升。
2018年,宜春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6%。去年1至7月,宜春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11月份,宜春中心城区优良天数比例为83.3%;1至11月,该市主要河流水质总体达标率为100%。15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划定生态红线面积392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