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批复称,确定北京市海淀区、平谷区等115个县(市、区)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试点期至2021年12月底。其中江西南昌县、新余市渝水区、铅山县、鹰潭市余江区、大余县等5地入选。
据了解,批复明确,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体现系统思维,坚持因地制宜,注重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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