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财务错充话费万余元 获判返款7000元

据介绍,福州某贸易公司的财务人员,从2015年4月至2019年3月,每月向王丽(化名)名下固定电话账户充值100-200元不等的金额,共计10000余元。多次沟通无果,该贸易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向闽侯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丽返还话费。

一公司财务错充话费万余元 获判返款7000元

来源:福州晚报 2019-11-01 15:28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错充话费万余元 获判返款7000元

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尤淑芳

福州晚报讯 一公司财务人员因工作疏忽,竟在4年中错充话费万余元。公司要求获利方返还错充话费遭到拒绝。该案诉至法院,法院最后判决获利方返还7000元。

据介绍,福州某贸易公司的财务人员,从2015年4月至2019年3月,每月向王丽(化名)名下固定电话账户充值100-200元不等的金额,共计10000余元。2019年4月,该贸易公司发现充值号码错误,要求王丽返还错充的话费,王丽以话费已经花完为由不予返还。多次沟通无果,该贸易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向闽侯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丽返还话费。

近日,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王丽取得的话费款10000余元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因贸易公司长期疏忽大意错充话费,且王丽已将话费款完全消费未有剩余,经调解,贸易公司同意王丽一次性返还人民币7000元,了结本案纠纷。

(叶智勤)

【责任编辑:张瑨瑄】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