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就业、全家脱贫”,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慈善公益报》记者近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截至2019年5月底,已累计帮扶1036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扶贫劳务协作,是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手段。去年以来,各地积极推进扶贫劳务协作工作,普遍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地区均签订了劳务协作协议,贫困劳动力有组织输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据统计,2018年,输出地为贫困劳动力推荐针对性岗位721.6万人次,培育劳务品牌1263个,建立驻外工作站1088个,实现贫困劳动力有组织转移177.6万人(包括省内转移和省外输出);输入地为贫困劳动力推荐针对性岗位327万人次,提供劳务对接5802次,共吸纳111万贫困劳动力在本地就业。
该负责人表示,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全力推进就业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全力以赴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 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扶贫劳务协作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一套专门针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精准帮扶政策,对发展扶贫车间吸纳、支持返乡创业带动、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都有专门的支持政策措施。政策覆盖就业扶贫工作涉及到的各类用人单位、各类服务主体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各个渠道,与普通劳动者相比,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可享受的补贴项目更多,补贴标准更高。
据悉,为确保完成就业扶贫目标任务,下一步,人社部将通过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规范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加强扶贫劳务协作、强化就业扶贫资金保障和开展就业扶贫专项活动等方面工作,聚焦“三区三州”、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和零就业家庭贫困劳动力,进一步夯实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四条渠道,着力提高就业扶贫劳务组织化程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应有贡献。
(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