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实施三年3万青年见习计划

5月29日,记者从2019年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上了解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今年起,可进入一批将认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见习,还可拿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

湖南实施三年3万青年见习计划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9-05-3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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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记者从2019年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上了解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今年起,可进入一批将认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见习,还可拿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

日前,湖南省下发《关于实施三年3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计划从2019年至2021年,用3年时间组织3.4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通知》明确,计划实施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16岁至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各地要根据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认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通知》规定,见习单位应与见习对象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结束后,见习单位要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及时缴纳社会保险。

对见习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按季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对符合企业吸纳就业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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