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北京5月14日电(记者 王青云)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司法部介绍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相关情况。
2018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顺应企业和群众呼声,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国务院办公厅随后印发了《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司法部按照国务院要求和《通知》部署,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介绍,截至今年4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
刘振宇说,这次证明事项清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以及无设定依据的证明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也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对确应取消的,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取消。
从种类上看,此次清理的证明事项主要涉及五类:一是对法律事实的证明,如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死亡证明;二是对法律关系的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三是对资格、资质、能力或水平的证明,如职称证明、培训证明;四是权利归属证明,如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五是其他客观状态的证明,如备案证明、验资报告、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等。
刘振宇表示,下一步,司法部将从四个方面推进清理工作,其中一方面是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确定在13个省(市)和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
据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介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然后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并愿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而行政机关不再向其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之后,行政机关通过核查、网上信息互联互通来进行审查。
赵振华说,告知承诺制大大减少了老百姓开具证明办事的麻烦,大大节省了老百姓和企业办事的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各地信息共享程度、信用环境状况不平衡,防范虚假承诺风险等措施仍需摸索等原因,司法部决定先开展相关试点,形成可复制的标准模式后再在全国普遍推开。
赵振华介绍,试点方案中规定,如申请人确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经出具虚假证明,骗取过许可证或有关机关颁发的其他证照,这类人不能作为告知承诺制适用的对象。试点工作将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并探索失信惩戒模式,依法建立申请人的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的黑名单制度,并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王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