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3月15日电(记者 井水玉) 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这部法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原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对中国日报表示,这部法律的制定为更好地保护外商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吹响了中国制度型开放的冲锋号。
魏建国预测,随着新外资法的出台,未来三至五年,中国有望建造世界最佳的营商环境,外国直接投资将会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他指出,此次立法呈现出五个方面的亮点。
首先,层次高。魏建国表示,作为外商投资领域的最新法律,该法是由人大常委会召集讨论,并提请全国人大全体会议审议,“如此高层次的立法并不多见”。
其次,速度快。自2018年12月份开始的三个月时间里,该法提交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最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立法速度很快。魏建国指出,早在2014年9月,我国就曾考虑在上海自贸区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这为《外商投资法》的顺利颁布奠定了基础。
第三,范围广。这体现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内容涵盖范围广。魏建国表示,法律制定过程中,不仅在人大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而且向商务部、司法部等多个部门,开发区、自贸试验区,中欧商会、美国商会等征求意见。“更重要的是,广泛听取了境内的企业尤其是外商的意见,”魏建国说道。
第四,有力度。该法的颁布体现了中国从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到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魏建国表示:“这对外传达了一个信息,中国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该法吹响了中国高水平开放的冲锋号。”
第五,重保护。魏建国指出,原有的外资三法为企业法,重点是监管外商企业;而新的《外商投资法》重在保护外商企业,这将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中国。
原有的三部外商投资企业法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据商务部统计,2018年1-12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0533家,同比增长69.8%;实际使用外资885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9%。实际使用外资创历史新高。
(编辑:严玉洁 涂恬)
( 井水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