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卫民:十三届全国政协十分重视委员履职工作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职的主体,十三届全国政协十分重视委员履职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制定了相关规定。2018年3月,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我们政协委员的履职呈现出崭新面貌。

郭卫民:十三届全国政协十分重视委员履职工作

2019-03-02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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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于3月2日15:00在人民大会堂一层新闻发布厅召开,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于3月2日15:00在人民大会堂一层新闻发布厅召开,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图为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倾听记者提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陈杰 摄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记者:去年学诚和权健的束昱辉因为涉嫌违纪违法,在社会上、微博上引起了广泛的议论,全国政协对委员的资格作出了撤销的处理。请问发言人,您能不能告诉我们去年全年全国政协一共撤销了多少政协委员的资格。第二个问题,全国政协对加强委员资格的把关是怎么做的?对委员的行为如何加强监督?最后我也想知道,今年和未来全国政协对委员的履职有没有一些新方面的要求?谢谢。

郭卫民:你刚才问到了学诚和束昱辉的处理,我可以告诉你,到2019年3月1号,全国政协共撤销委员资格3名,分别是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公安部原副部长、党委委员孟宏伟,权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束昱辉,就是刚才你说到的。责令辞去委员2名,一个是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学诚,另一个是君正集团的董事局主席杜江涛。

你问到关于委员的资格、责任、义务。去年修订的《政协章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我有这样三段话,大家可以听一下。其中,第37条规定,“对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的等,不得提名或继续提名为委员人选”;第38条规定,“对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委员身份不符行为的,应当及时约谈或函询,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当责令其辞去委员”;第39条规定,“对违纪违法的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另外,全国政协委员履职工作的规则也有相关的规定,对刚才提到的这些委员的处理是严格地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做出的。

你问到了委员的履职问题,这也是我很想做介绍的。大家可能知道,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职的主体,十三届全国政协十分重视委员履职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制定了相关规定。现在要求政协常委每年要提交书面履职报告,每位政协委员要建立履职档案;同时抓好委员的学习培训,通过开展新任委员的“初任学习”和面向全体委员的“专题学习”,确保每位委员届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活动。

加强了和委员的联络,每次政协常委会会议都会邀请50名委员列席会议,这次我也列席了政协的常委会。双周协商座谈会也专设了分会场,请委员一起来参加。另外我刚才也介绍了,我们开通了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委员履职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打开手机一看,委员们都在网上、手机上讨论一些热点、重点话题,很好地提升了委员的履职参与度。2018年3月,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我们政协委员的履职呈现出崭新面貌。谢谢,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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