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端酒充名酒卖 一箱牟利百余元

王某在顺义某村的出租房里,将“牛栏山”、“泸州老窖”、“国窖”、“红星”等原厂的低端酒,灌装在买来的相应品牌的高端酒瓶里,再通过电话销售给某批发市场的商户。2018年8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民警在王某承租地查获假冒的“牛栏山”白酒400瓶,“海之蓝”白酒378瓶,涉案金额150898元。

低端酒充名酒卖 一箱牟利百余元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2019-02-26 21:09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王某在顺义某村的出租房里,将“牛栏山”、“泸州老窖”、“国窖”、“红星”等原厂的低端酒,灌装在买来的相应品牌的高端酒瓶里,再通过电话销售给某批发市场的商户。原价60元一箱12瓶装的白酒“变身”后能卖200多一箱,非法经营金额达15万多元。2月22日北京顺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12月7日,王某承租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某村一处院落,后购置了气泵等工具,以及“牛栏山”等品牌的白酒瓶盖、纸箱等包装材料以及白酒,在上述地点制作标有“牛栏山”、“泸州老窖”、“国窖”、 “红星”注册商标的白酒。

2018年8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民警在王某承租地查获假冒的“牛栏山”白酒400瓶,“海之蓝”白酒378瓶,涉案金额150898元。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王某辩称,对指控的事实没意见,但对罪名有意见,认为应该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而且指控的犯罪金额也过高,“原价60元一箱12瓶装的白酒能卖200多一箱,但是这个价格比市场上正品的价格要低,不能以酒厂提供的市场终端价来定犯罪金额。”

王某的辩护人则建议以京东、淘宝等网络价为准。

本案未当庭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宋霞)

【责任编辑:张瑨瑄】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