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开庭

西安中院消息,2月25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韩某某等8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涉黑案件。还多次到借款人村镇用喇叭喊话、门上喷漆等方式,对借款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陕西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开庭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2019-02-25 19:12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西安中院消息,2月25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韩某某等8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涉黑案件。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6年10月起,被告人韩某某等人租用西安市碑林区中贸广场15号楼4单元2701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在未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设立“金雨空放”(“金雨”含义为金钱如雨,“空放”含义为无抵押贷款)小额放贷公司,从事非法放贷业务,并逐步发展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韩某某等人在非法放贷过程中,采取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收取高额利息、制造虚假银行流水、肆意认定违约、擅自虚增债务及签订委托过户协议等套路贷手段,非法获取部分借款人的高额利息。

截止2018年1月,该组织非法放贷306万余元,非法获利113万余元。为了索要逾期未还的借款,该组织采取夹击身体敏感部位、踩脚趾、强行灌酒、当众殴打、随意打砸、强拿硬要、非法拘禁等手段讨债,对借款人身心及人格尊严造成严重侵害,先后实施11起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还多次到借款人村镇用喇叭喊话、门上喷漆等方式,对借款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该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8名被告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等,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青报记者 孟亚旭)

(孟亚旭)

【责任编辑:张瑨瑄】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