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通讯社2月14日消息,经合组织关注乌克兰国有企业管理改革的进展情况,并向该国提出一系列建议。
经合组织在一份特别报告中概述了形势发展愿景,明确了国有部门改革的主要成就。其中包括:通过关于私有化的新立法,批准实施国有部门实体财产政策的基本原则,以及针对15家特别重要的国企实体制定和实施特殊政策。
报告还单独指出了改进提名委员会工作机制和管理层及监事会成员的专业化水平。经合组织认为乌克兰组建监事会和建立100家大型国企监控系统的经验是积极的。专家认为天然气部门改革计划和已通过的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国有股份集团管理行动方案是富有进取性的。
经合组织还建议,乌政府作为乌克兰石油天然气集团所有者和股东,应:完善国有企业运营的法律规范;建立具有协调国有企业职能的专门机构;通过乌然兰石油天然气集团企业战略,确保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平稳消除油气领域企业所有者履行各种职能时的利益冲突;引入透明和中立的社会保障补贴机制竞争。
对乌克兰石油天然气集团的单独建议是:首先完成“乌克兰天然气市场法”规定的天然气运输业务分离;向监事会提供必要的授权;完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
专家们还特别关注国有企业执行机构主席和成员、以及包括乌克兰石油天然气集团在内的国有企业监事会成员的最高薪酬水平问题。
据报道,2018年6月15日乌克兰第一副总理兼经贸部长库比夫和经合组织副秘书长玛丽·基维涅米签署了关于延长深化乌克兰政府和经合组织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期限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