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法院9小时为民企追回3380万元

记者唐荣 通讯员徐俊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促使一宗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结案,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3380万元案款。被执行人当场以现金转账的形式向申请执行人偿付3380万元,余款分期履行,此案顺利执结。

福田法院9小时为民企追回3380万元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9-02-19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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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执行难

法制网讯 记者唐荣 通讯员徐俊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促使一宗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结案,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3380万元案款。据悉,从获取线索到成立专案拘留小组、采取拘留措施、促成案件顺利执结,仅历时9个小时。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均为深圳市的民营企业,两家公司因房屋转让产生合同纠纷,诉至福田法院。福田法院经审理判决某房地产公司向某文化艺术公司支付6625.8万元。

判决生效后,某房地产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某文化艺术公司依法向福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觉察到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某可能存在恶意转移、藏匿其名下大量房产、资金行为后,福田法院立即启动紧急程序。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经过谈判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以现金转账的形式向申请执行人偿付3380万元,余款分期履行,此案顺利执结。

(唐荣)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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