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的基础上依法退出禁养区的养殖,规范限养区、养殖区内的养殖生产,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联合有关部委,推动各地抓好上述措施的落实,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水产养殖业应有的贡献。

国新办就《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9-02-15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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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就《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袭艳春主持发布会 中国网 宗超

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先生。

下面,先请于康震先生作介绍。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于康震 中国网 宗超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于康震: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对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解决好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天,很高兴有机会能够就《意见》的背景情况、主要内容和工作部署等与大家进行交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要求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既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举措,也是打赢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和优化渔业产业布局、促进渔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这是《意见》出台背景和遵循。

改革开放以来,在“以养为主”的发展方针指引下,水产养殖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2018年的水产养殖总产量超过5000万吨,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达78%以上,是世界上唯一养殖水产品总量超过捕捞总量的主要渔业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水产养殖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养殖模式迅速铺开,水产养殖业发展亮点纷呈。我给大家举几个例子:稻渔综合种养开展得如火如荼,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近海立体生态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力度不断加大,世界上最大的全潜式大型网箱“深蓝1号”在山东成功建造并下水,开始进行三文鱼的养殖,目前进展很顺利。千岛湖、查干湖等养水生态渔业享誉全国,很多在座的记者可能都去过那个地方,冬季有捕鱼项目。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为解决城乡居民“吃鱼难”、保障优质动物蛋白的供给、降低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的利用强度、促进渔业产业兴旺和渔民生活富裕等等都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与新时代的发展要求相比,水产养殖业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从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看,养殖水域周边的各种污染,严重破坏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用地不断扩张,使水产养殖水域空间受到严重挤压,渔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从产业发展的内部环境来看,水产养殖布局不尽合理,如部分地区近海养殖网箱密度过大,水库、湖泊中的养殖网箱网围过多过密,而一些可以合理利用的空间(如深远海、水稻田、低洼盐碱地等)却没有开发或者开发利用很不够;一些落后的养殖方式亟待转变,产业的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程度较低,等等。这些都与水产养殖大国的地位不相称。

针对水产养殖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意见》。《意见》共8个部分、26条具体的政策措施,围绕加强科学布局、转变养殖方式、改善养殖环境、强化生产监管、拓宽发展空间、加强政策支持及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国务院同意、专门针对水产养殖业的指导性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水产养殖业的转型升级、绿色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相信《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实施必将进一步优化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推动我国早日由水产养殖业大国向水产养殖业强国转变。既为百姓提供优质、安全、绿色、生态的水产品,又还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秀丽景色。

基本的情况我就介绍到这里。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渔业渔政管理局张显良局长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袭艳春:

感谢于康震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 中国网 宗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们了解到,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正在大力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请问,这项规划目前编制情况如何?谢谢。

于康震: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不是产业规划,而是渔业法规定确立的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产养殖业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一个基本依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的总要求。全国各地正在积极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合理开发和保护国土空间前提在于科学布局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重点在于将空间格局在市县层面能够精准的落地,关键在于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和管控措施。只有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做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各专项规划有效衔接,依法科学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才能保障未来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空间,维护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的基础上依法退出禁养区的养殖,规范限养区、养殖区内的养殖生产,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此,这次在《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从2016年起,农业农村部启动了新一轮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求各地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目前主产县规划编制已经基本完成,77%的主产县政府已经发布了规划。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推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的发布,要实现全覆盖,并严格实施,促进水产养殖业规范有序的发展。

在这里我想强调一点,水产养殖滩涂规划涉及到广大渔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空间规划必须要依法依规,不得以产业发展规划替代空间规划,不搞禁养区扩大化,也不搞产业保护主义,该减的要减下来,该留的也要留下来。基本情况就是这样。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

请问,目前我国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如何?这一次出台的《意见》中有没有一些关于保障我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谢谢。

于康震:

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老百姓格外关注。我想请张显良局长来回答这个问题。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 张显良 中国网 宗超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 张显良:

你提的问题非常好,应该说农业农村部始终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从近几年检测结果看,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稳定向好,连续六年产地监督抽查合格率都在99%以上,市场例行监测合格率也由2013年的94.4%提高到2018年的97.1%,多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可以说,我国水产品总体是安全的,大家完全可以放心食用。

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上,农业农村部一直坚持产管结合、标本兼治,打好“组合拳”。为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这次《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强化投入品管理。强化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质量的监管,加强水产养殖用药的指导,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和违法用药及其他投入品的行为。投入品应该说是一个很关键的环节。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大产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的力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推动养殖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养殖水产品追溯体系,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保证水产品安全。三是加强疫病防控。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完善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优化水产养殖用疫苗审批流程,加快疫苗推广和应用。

我想借此机会为水产品代个言。众所周知,水产品具有高蛋白、低脂肪的优点,含有较多的不饱和脂肪酸,是非常理想的健康食品。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荐,动物性的食物应优先选择鱼类,我们每日摄入水产品推荐量应该达到40克以上。但事实上,我国目前每日人均摄入量仅为30克左右,为全球人均水平的56%,离推荐摄入量的下限值有很大的差距。中国水产品消费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此我也呼吁大家多吃水产品,多关注、多支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事业。吃鱼健脑、吃鱼强身。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提问 中国网 宗超

光明日报记者:

近几年社会有一些声音,提出水产养殖对环境有一些负面影响。请问,农业农村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谢谢。

于康震:

谢谢。确实,水产养殖与水生态环境到底是什么关系,近来大家很关心,已经是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我们也确实了解到,有一些地方水产养殖与水生态环境两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得不是太好,发生了水产养殖污染环境的事情。在个别地方我们发现还比较严重。现在的问题是水产养殖与水环境污染之间是不是一个简单的等号关系?是不是所有水产养殖的品种和养殖方式都会带来水生态环境的污染?水产养殖对环境的影响究竟如何?有多大?我觉得这应该要进行科学分析,才能讲清楚这个问题。在这里,我也想跟大家做个交流。

我们都知道,包括现在养殖水产品在内的水生生物是整个水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刚才我说的鱼翔浅底美景,就意味着水生态环境要好,不能没有水生生物,这两者之间不矛盾,是一个生命的共同体,两者要和谐,失调就可能出问题。水产养殖从养殖对象上大致可以分为鱼、虾、蟹、贝、藻这几大类。从养殖方式上有两类,一是投饵型,二是不投饵型,并不是所有水产养殖品种和养殖方式都会对水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这很重要。事实上,只有高密度、不合理的投饵型养殖方式才会对环境有比较大的影响,科学合理的养殖方式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相反,科学合理的养殖方式对水生态环境还有净化修复的作用。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水产养殖排放量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来计算,占农业排放量的4%。水产养殖污染物大多为氮磷等有机物,主要是造成水域环境的富营养化,对水体的影响总体不是很大。另外,我国海水养殖中贝藻类以及淡水养殖中的鲢鳙鱼等滤食性鱼类,都是不投饵型的水产养殖品种。其中,贝藻类占海水养殖总量的83%,滤食性的鲢鳙鱼类占淡水养殖总量的25%。这些养殖品种都对环境有着良好的净化修复作用。所以,很多水生态环境富营养化的地方在治理的时候,其中一个选择就是投放鲢鳙鱼进行治理。国际上利用湖泊中的鱼类控制和改善水质的案例很多,在我国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等重点湖泊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都通过投放鲢鳙鱼这些滤食性的鱼类来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据测算,2016年仅鲢鳙鱼养殖一项就可以消除水体中的氮大约37万吨、磷14万吨。中国工程院的一项咨询研究项目结果显示,海水贝藻类养殖具有高效的“固碳”作用,我国海水养殖的大型海藻每年可以从海水中移出碳30多万吨,养殖的贝类可以移出的碳更多,达到近90万吨。仅仅贝藻养殖这两项,每年就可以移出碳120多万吨。我国海水贝藻养殖对减少大气二氧化碳的贡献可以说是巨大的。打一个比喻,相当于每年造林50万公顷,生态效益显著。

这方面的情况平常谈的人不多,媒体上报道的也不多。所以,在这里我想有必要通过记者朋友让社会更多地知道这方面的情况。

总的来看,水产养殖与水环境污染之间不是一个简单划等号的问题,只有出现了不协调,才会带来水环境污染问题。养殖水域污染有外部的因素,也有内部的因素。严重污染只是个别地方才会出现。前面我介绍了,我们每年养殖水产品的总量是5000多万吨,总体上水产养殖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是像有些媒体炒作的那么吓人、那么严重。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尽管如此,我们也必须对水产养殖带来的负面影响给予高度重视,这一点毫无疑问。事实上,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水产养殖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十二五”期间,我们就提出了“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而且还加上了一条“生态优先”,大力发展生态健康的水产养殖业。这次《意见》将改善养殖环境作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出了科学设置网箱网围、开展养殖尾水和废弃物治理等多项举措。同时,还重点强调要发挥水产养殖的生态属性,鼓励发展不投饵的滤食性鱼类和滩涂浅海贝藻类增养殖,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水、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这都是《意见》所提出的具体措施。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联合有关部委,推动各地抓好上述措施的落实,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水产养殖业应有的贡献。谢谢。

【责任编辑:张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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