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12日消息,四川省眉山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付庆一(副厅级)被公诉。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付庆一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该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内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付庆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和合同签订中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金巨额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付庆一,男,汉族,1964年5月生,四川眉山人,四川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曾担任眉山市政府秘书长,眉山市副市长,眉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去年6月落马,去年12月被双开。
双开通报提到,付庆一参加迷信活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等。
通报称,他痴迷封建迷信;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贪欲膨胀,大肆敛财;作风糜烂,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