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老张和老王是邻居,两人都从事水果生意,都说同行是冤家。一天,只因老张说老王家的西瓜不甜,两人便打了起来。老张受伤住院,他将老王告上法庭索赔3.3万余元。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据老王说,2017年9月26日下午,他从家里出来,一出门便听到老张和买西瓜的人说“隔壁的西瓜不甜,都是坏的”。听到老张这么说,老王很是生气,两人争吵起来,后来甚至动起了手。老张因此受伤,并于当日前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岗上肌肌腱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12天,除去住院期间,医生建议他休息时间共计60天。
出院后,老张一直找老王索赔,两人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老张认为,老王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等共计3.3万余元,而老王不同意赔偿。
法院认为,从老张提供的视频可以看出,老王是打了他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两人因为卖西瓜的事情发生言语冲突,因双方均未能克制导致矛盾升级,因此老张本人对这件事也是有过错的。综合本案纠纷发生的原因、双方过错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法院认定老王对此次纠纷承担70%的责任,老张承担30%的责任。法院经过综合考虑,认定老张的损失为2.3万余元,老王需要赔偿1.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老王赔偿给老张1.6万余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邓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