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东郊买房签了协议交了首付却收不到房 开发商:会赔偿

买房时因没有商品房预售证,只签了一份《房源保留协议》,协议约定2018年12月31日交房,但因开发商和建筑方的纠纷导致无法按时交房。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开发商销售部负责人杨女士,她表示,因为与建筑方存在纠纷,项目去年停工,导致无法按时交房。

市民东郊买房签了协议交了首付却收不到房 开发商:会赔偿

来源:华商报 2019-01-20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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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讯(记者 田睿)买房时因没有商品房预售证,只签了一份《房源保留协议》,协议约定2018年12月31日交房,但因开发商和建筑方的纠纷导致无法按时交房。开发商称,交房后会按照合同内容进行逾期赔偿。

购房者:

买房时只签了房源保留协议

约定时间到了却拿不到房

2018年4月,黄女士和父母一起在西安市碑林区大差市的皇城美居项目售楼部购买了一套房子。

黄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看房时,销售人员说预售证还没下来,要等一段时间,但当时购房有优惠,我们觉得不会有什么问题,就交了17万元的首付款。”

黄女士的父亲说:“协议上写的是2018年12月31日交房,但到现在还没交房。开发商说和建筑方有纠纷,工地停工了,要等到今年年底才能交房。协议上没有任何违约责任,我们怕等预售证下来后,开发商突然变卦,不给我们更换《商品房买卖合同》。”

昨日,记者看到黄女士与西安万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的《房源保留协议》上显示,黄女士以按揭付款支付了30%的房款172202元,协议约定甲方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使用,交房标准和相关责任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甲乙双方网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签订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

开发商:

和建筑方有纠纷项目暂停工

交房后会进行逾期赔偿

进入2019年后,黄先生多次找开发商讨要说法,“有一次去的时候看到售楼部门上贴了一个公告,说这个项目没有预售证,禁止销售。但现在这个楼盘还在销售。”

记者在黄先生提供的照片中看到,售楼部玻璃门上贴着一张“关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预售的通告”:该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对外销售,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等方式变相预售,落款单位为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队。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开发商销售部负责人杨女士,她表示,因为与建筑方存在纠纷,项目去年停工,导致无法按时交房。“因为现在还没有预售证,没法进行网签,等交房后我们会按照更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部分进行逾期赔偿。至于具体什么时候交房,我还不太清楚。”

至于业主反映的房子目前还在售的情况,杨女士说:“被禁止销售后,我们就不再卖房了。现在是建筑方拿着我们的房子在网上销售,我们已经向派出所报案了,也向房管局等部门投诉了。”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建筑方朱姓负责人的电话,均被挂断。

(田睿)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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