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治水”新模式
自担任村级河段长以来,枣碧乡松林塘村村主任赵启宪每天都要在一本《巡河日记》上记录巡河点滴。
“我们这个村有两个河段,共计10公里,其中铧厂河、松林河段5公里,另外白溪濠河也有5公里。”每天巡河,每天记录,《巡河日记》也越来越厚。
半年多来,赵启宪和村里的河道保洁员一道,踏遍了河流岸边的每一寸土地。看着清清河水缓缓流淌,他的心里满是欣慰。“水更清了,山更绿了,群众也更满意了。”
河长制的推行,旨在开创全民参与河(库)管理保护新局面。在既有三级河长体系基础上,阆中市还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河长制工作,优化河长体系。
目前,该市积极探索“民间河长”新模式,已在江南街道、水观镇试点,聘任了8名“民间河长”,以此推动建立“社会治水”新模式。
江南街道居民胡凤琴退休后,茶余饭后喜欢到南津关附近的休闲区锻炼身体。今年8月的一天,江南街道办河长办公室工作人员找到她,想聘请她为“民间河长”。了解河长制工作内容后,胡凤琴欣然接受。从此,她的肩上多了一份责任。
“我的主要职责是巡查河道,宣传普及关于治水的法律法规。能为保护环境出点力,我很荣幸。”胡凤琴自豪地对记者说。
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河长制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强化力量保障,阆中市还在设立河长的河道设立“河道警长”,作为辖区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涉水矛盾纠纷化解,严厉打击涉水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严惩破坏水资源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河长制全面实施保驾护航。
“按照市局五级‘河道警长’工作部署,我们的工作重点是水资源治理,涉水纠纷调解,巡逻防控和案件查处等方面。”河溪派出所副所长张宗旭介绍,目前,河溪派出所共设‘河段警长’1名、‘河段警员’6名、‘河段辅警’6名。自开展‘河道警长’制工作以来,该所先后查处违法案件6起,调处涉水涉沙纠纷20余起,排查污染源排放点3处,协助处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水污染事件1起。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助辖区河长和河段长,开展好河段保护和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巡逻巡查和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力度,全力做好‘河道警长’工作。”张宗旭说。(南充日报王波 杨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