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以治促改 助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成都:以治促改 助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6-01-14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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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但要是“违规了”可不行。近年来,成都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通过开展全市社会组织专项治理、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等,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成都市民政局梳理了5起典型违规案例一次性“曝光”,并提醒社会组织及热心市民,这些“红线”千万别碰,这些“雷区”千万要避开。

违规培训、乱罚款会被撤销登记

都江堰市某协会以行业自律为由变相强制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偿培训,将培训证书作为上岗的硬性要求,并擅自以“未向协会申报”“未持证上岗”向会员实施经济处罚,存在“违规组织培训、罚款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涉及费用未公示、未记入协会账目。

都江堰市民政局责令协会限期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将相关线索及资料移交行政执法部门。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利用公益营利会被撤销登记

成都市新都区的一家社会组织以“捐赠返利”“配捐”等名义开展违法活动,诱导群众注资,其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等负责人未按章程规定履职,内部决策和监督机制失灵。

经立案调查,该社工中心存在“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违法违规行为,新都区民政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擅自搞评选发奖会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成都某联合会未经批准开展“十佳少年义工”“十佳义工”“十佳学校”“十佳单位”等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成都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成都市民政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成都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提供虚假材料会被撤销许可

成都某协会未按照其《章程》规定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但却在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中载明已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经调查,该协会提供虚假材料,存在伪造参会会员签名、虚构会议决议等弄虚作假、骗取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成都市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依法撤销该协会修改章程核准的行政许可决定,撤回其理事会、监事会换届备案材料,并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三年不年检、“三无”运行

会被撤销登记、列入失信名单

成都市绿色家居产业协会长期未开展实质性业务活动,无专职工作人员、无活动经费来源、无固定办公场地,未按规定换届,负责人不履职,连续三年未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成都市民政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成都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社会组织还是市民朋友,一定要认清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社会组织要坚守初心、合规运营。市民朋友要提高警惕,甄别陷阱不踩坑。如发现问题,可及时向民政部门反映。成都市民政局将持续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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