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主任,系统预警显示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有15条安徽临泉的住宿记录。"2025年8月26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杨柳盯着刚从公安局调取到的矫正对象住宿信息汇总表——屏幕上跳动的时间戳显示,这些入住记录集中在6月至8月间,而新蔡县社区矫正中心提供的请假登记汇总表里却找不到李某在此期间的外出请假信息。
新蔡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丹丹心中一紧,立即调阅李某档案:李某,2024年10月23日,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止,目前在新蔡县接受社区矫正。
"缓刑考验期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李丹丹敏锐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她立刻联系李某所在的社区矫正中队,得到的回复却让她眉头紧锁:"李某近三个月没有提交过外出请假申请,我们也没有批准他离开新蔡县!"
意识到可能存在脱管现象,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监督程序,联合新蔡县社区矫正中心、杨庄户乡派出所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安徽省临泉县调查取证。
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调查组工作人员逐一走访了李某登记入住的几家酒店。
"您好,我们是新蔡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需要调取一下2025年6月至8月期间,李某在贵酒店的入住记录和监控录像。"在一家酒店的前台,检察官出示了工作证件和相关手续。
随着一份份入住登记表、一张张监控截图的调取,真相逐渐浮出水面:2025年6月至8月期间,李某果然未经请假批准,多次擅自前往安徽省临泉县,并在当地酒店登记住宿,其行为已涉嫌脱管。而新蔡县社区矫正中心在此期间,未能及时掌握、发现李某的异常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也未对其多次私自外出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2025年9月12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指出新蔡县社区矫正中心在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要求其立即整改,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新蔡县社区矫正中心接到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案情,深刻反思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迅速启动整改程序。
2025年9月18日,新蔡县社区矫正中心依法提请新蔡县公安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025年9月22日,新蔡县公安局对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并已及时执行,让李某为其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未经请假多次私自外出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
【检察官说法】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绝非"法外之地",而是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本案中李某因未经请假多次私自跨省住宿被行政拘留5日的案例,正是"违法必受罚"的明确体现。同时,社区矫正机构更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通过强化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对象活动轨迹,杜绝脱管漏管。检察机关也将持续加强法律监督,对社区矫正中的违法问题依法纠正,确保刑罚执行严肃规范,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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